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爱车停车场内被划近20道疤!监控坏了无处查,物管:不负责车损
来源:百姓关注  时间:2023-07-08 14:21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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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 贵阳的张先生


(资料图)

开车到花果园V区与朋友聚会

直到凌晨四点才开车回家

随后一觉睡到了大中午

然而 睡醒后的张先生

却发现了一件

令他十分愤怒的事情

张先生:第二天中午我醒来时发现,我的车子在停车场被划坏了。

在现场,记者看到张先生的车上有近20条划痕,车门、引擎盖、后备箱、翼子板,划痕随处可见。

张先生告诉记者,他的车平时都是停在公交车专用的停车场,事发当天,他把车从花果园V区开出来后,就直接开进了公交车停车场。这里进出的车辆和人员都比较固定,所以他认定车子是在花果园被人故意破坏的。

张先生:之后我就直接去找了物管,他叫我去调监控再报案。

根据物管服务中心的提示,张先生找到了花果园V区的物业监控室,但工作人员表示,由于前段时间的暴雨,V区停车场的一部分监控损坏,没办法找到当天的监控录像。

张先生认为,物业在提供停车位的同时,应该提供完善的监控设施以及监管服务,现在因为监控设施的不完善,他无法确认车辆是否是在V区停车场被损坏的,所以物业在这个事情中必须负责任。为了了解更多的情况,7月6号下午,记者和张先生来到了 宏立城物业管理服务中心。

宏立城物业管理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:第一,你是乱停乱放。第二,你们交的是停车费,在发票和收据上写得很清楚,这是一个场地租赁费用,并不包含你的车辆保管及赔付。第三,你车的损坏是由第三方引起的,不应该由物管负责。

听完物业工作人员的说法,张先生承认当天所停的位置并没有画停车线,属于乱停乱放。但对于对方所说的责任划分,张先生却不认同。

张先生:我交了停车费,他们应该要出点力,不可能我一个人负责。只能采取起诉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了。

乱停乱放肯定是不可取的,但张先生却因此被划了车,这肯定更不应该。那物业公司在这个事件里面是否有责任呢?记者就此咨询了律师。

贵州丰来律师事务所律师 张宏伟:停车费的收费许可和项目涵盖如果写明了是一种场地租用的性质,那就倾向于认定他们之间是一种场地租赁的行为。如果它的收费许可里面涵盖有场地租用和车辆的看管义务,那物业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。

记者 | 张森

编辑 | 张雅雪

编校 | 刘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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